申請及提交
撥款申請須以以下其中一種方式提交至LS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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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創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統(ITCFAS II)提交;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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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三份(一份正本加兩份副本)的硬複本形式,親身送交或郵寄。另請提供電子副本(宜用MS Word 2010或以上版本)。
注: 請注意,使用 ITCFAS II提交計劃申請書之前,需預先辦理系統登記手續。
進行系統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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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注冊頁上的機構中文名稱輸入 「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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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項目統籌人的資料,然後按「提交」按鈕,完成登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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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CM研發中心將於確認後3個工作日內處理有關登記。
提交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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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用獲發的密碼登入ITCFAS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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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交過程中,請選擇適當的「資助計劃」,如資助計劃是「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研發中心(研發項目) 」,請選擇「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第一層撥款」;如資助計劃是「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則請選擇“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甲(一)類”。
有關項目評審準則、評審過程及評審委員會,請參閱項目評審。
注: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和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項目為兩個主要應用研發項目「平台研究計劃」和「夥伴研究計劃」提供資助。
申請表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
夥伴研究計劃
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項目
公營機構試用計劃
LSCM 研發項目商品化及知識產權指引
知識產權安排指引 (過往版本) – 已被新指引取代 (英文版)
遞交申請前,請先參閱知識產權安排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