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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評審

評審準則

 
請參閱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申請表格填寫指南 C部分或創新及科技基金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申請表格填寫指南C部分。
 

 

評審過程

 
I. 平台研究計劃

評審過程

  • 申請人就研發計劃的要求提交研發專案計劃書。
  • 中心秘書檢查每份計劃書是否完整。如計劃書的資料不完整,中心有可能向申請人發出補交資料通知。
  • 中心就每份計劃書準備觀察報告(Observation form),過程中會諮詢及參考創新科技署(ITC) 的意見。
  • 基於Expert Review Panel(ERP)成員的專業知識及領域,中心秘書將選出6 - 10 位評審委員。
    中心秘書會把完整的計劃書,連同觀察報告,一併發送給每位ERP的評審委員。
  • ERP的評審委員參照ITC的評審架構,審閱每份申請,委員將提出評審建議及對下列四項構成要素作出評分:
    i.   創新及科技內容
    ii.  技術能力
    iii. 財務因素
    iv. 實踐化 / 商品化的全盤計劃
    ERP的評審委員把評審建議及評分送回本中心。
  • 在參考ERP的評審建議及評分後,中心秘書及ITC 就每份申請共同擬定一個"初步評分",並產生一份"預選名單" 交由TC審批。
  • 在TC會議的2個星期之前,中心會通知TC成員 "預選名單" 的計劃書。 TC成員可於TC 會議的1個星期之前發信通知中心將其他的計劃書加入 "預選名單" 的名單之內。
  • 中心秘書將邀請具代表性的ERP評審委員出席TC 會議並分享他們對計劃書的見解。因應ERP評審委員能否抽空出席,中心秘書將盡量安排兩至三位ERP評審委員出席TC 會議。ERP評審委員不會參與TC 的決策過程,並會於 TC 作出評分及評審建議時避席會議。
  • TC參照ITC的評審架構,就每份在"預選名單"中的計劃書進行審批,過程中將參考(i) ERP的評審建議及評分; (ii) 初步評分; (iii) ITC的評審建議。
    會議答問環節只邀請在 "預選名單" 內的申請人出席。
    在參考TC成員的意見後,TC主席就每份計劃書作出最後的評分及通過決定。
    如該計劃書不獲得TC的通過,有關通知連同原因將會發給申請人。評審過程到此結束。
    如該計劃書獲得TC的通過,TC會向ITC作出建議。
  • 中心秘書將基於TC的建議:
    通知申請人就TC 所提出的建議對申請計劃書作出修改
    跟申請人洽談有關知識產權及條款與條件的事項
    申請人必須於限期前提交修改後的計劃書。
  • 中心秘書覆檢計劃書是否完整,然後把計劃書呈遞至ITC。
  • 創新科技署署長(CIT)對計劃書進行批核,
    如該計劃書獲得CIT的批准,ITC將通知中心秘書,中心秘書將通知申請人及相關的ERP評審委員(如適用),最後進入合約談判過程。
    如該計劃書不獲得CIT的批准,ITC將通知中心秘書,中心秘書將通知申請人及TC。
  • 合約協商及簽署。
 
 
II. 夥伴研究計劃

評審過程

  • 申請人就研發計劃的要求提交研發專案計劃書。
  • 中心秘書檢查每份計劃書是否完整。如計劃書的資料不完整,中心有可能向申請人發出補交資料通知。
  • 中心就每份計劃書準備觀察報告(Observation form),中心行政總裁的建議亦同時加入觀察報告中。
  • 中心秘書安排與創新科技署(ITC)的科學顧問(Science Advisor)及技術團隊(Technical team)進行預備(Pre-Panel)會議; 中心秘書同時亦把計劃書呈遞至ITC的行政團隊(Administration team)。
  • 中心秘書安排小組(Panel)會議。小組成員包括創新科技署署長(CIT)或其代表,Technology Committee(TC)主席及中心行政總裁,TC的主席將擔任小組主席。
  • 小組成員對計劃書進行審批。
    如該計劃書不獲得小組成員的通過,有關通知連同原因將會發給申請人。
    如該計劃書獲得小組成員的通過,中心秘書會通知申請人並可能就小組成員所提出的建議對申請計劃書作出修改。
  • 申請人必須於限期前提交修改後的計劃書。
  • 中心秘書檢查計劃書是否完整,然後把計劃書呈遞至ITC。
 
 
III. 公營機構試用計劃

評審過程

  • 申請人向中心提交計劃書。
  • 中心秘書會檢查每份計劃書是否完整,過程中會諮詢及參考創新科技署(ITC) 的意見。如計劃書的資料不完整,中心有可能向申請人發出補交資料通知。
  • 中心秘書安排小組(Panel)會議。小組成員包括創新科技署署長(CIT)或其代表,Technology Committee(TC)主席及中心行政總裁,TC的主席將擔任小組主席。
  • 小組成員將代表TC對計劃書進行審批。
    如該計劃書不獲得小組成員的通過,有關通知連同原因將會發給申請人。
    如該計劃書獲得小組成員的通過,中心秘書會通知申請人並可能就小組成員所提出的建議對申請計劃書作出修改。
  • 申請人必須於限期前提交修改後的計劃書。
  • 中心秘書檢查計劃書是否完整,然後把修改後的計劃書呈遞至ITC。
 

 

評審委員會

 

Technology Committee

 

主席

林曉鋒博士工程師
 

Members

陳雙幸教授
潘婷婷女士 馮宜萱教授建築師
嚴惠霖先生 張謙華博士工程師  
 

Members of Expert Review Panel

 

陳宇齡先生 黎逸軒先生 鄧少華工程師
劉星先生 王啟新博士 關國雄教授
陳秉友先生 蔡偉慶工程師 吳民卓博士
陳美美女士 鄭俊聰先生 周浩輝教授
阮巧儀小姐 何偉國先生 陳本美教授
顏秉常教授 麥鑑榮博士 李曾慧平教授
王其健先生 蔡章泰工程師 黃詠恩教授
黃曉軻先生 陳真良博士 胡達明先生
李致和先生 周鴻奇博士 龍卓瑜教授
王俊傑先生 楊瓞仁教授 Miss. Dona Chan
楊冬博士 李知行先生 陳景朗博士
陳震霆先生 余秋良醫生 梁俊傑先生
盧至力教授 楊文銳先生 陳雙幸教授
黃國全教授 江宜蓁博士 余梓山先生
李恆教授 梅國威教授 屈華民教授
林琿教授 李宇霆先生 張偉先生
鄭展鵬教授 郭天佑教授 彭偉樂先生
李浩文教授 戚瑾教授 柯錦濤教授
左中教授 黃偉進先生 嚴岳翰先生
袁漢林先生 吳其彥教授 孫國江先生
黃錦輝教授 胡錦添教授 鄒錦沛博士
陳鏡昌教授 吳克利教授 高继维先生
李永基先生 鐘鴻興先生 陳耀揚先生
黃建業教授 鍾健禮醫生 李家輝先生
周立培教授 陳儷行教授 肖 賦 教授
譚俊傑先生 袁銘輝先生 溫豪夫先生
陳鏡源博士 陳曉峰先生 蔡潮盛教授
梁家禮先生 張柏堅先生 許彬教授
吳潘偉先生 俞捷教授 溫偉康工程師
劉淑君博士 馬培峰教授 吳漢瑜先生
岑健偉先生 沈華添先生 王平安教授
林旭輝博士 何漢傑先生 吴琦博士
黃鴻玉女士 張澤松教授 鍾潤陽博士
湯啟宇教授 李廣文律師 沈俊堯先生
戴劍寒博士 羅建民先生 黃仕進教授
鍾樹鴻教授 鄭紹榮教授 陳鏡治先生
葉達文博士 呂義鳴先生 秦建明先生
查毅超博士 何立基先生 劉樂庭博士
羅瑞真博士 顏文珊女士 吳兆堂教授
陳耀棠先生 林偉喬先生 賴緯樂教授
蘇和偉先生 史文中 教授 林興強教授
張國威博士 張樹生博士 呂偉生博士
郭偉信工程師 邱榮光博士 楊冠全博士
陳武教授 丁曉利教授 白茜文教授
于旭 教授 柴揚教授 李引博士
郭永鴻教授 莫兆華先生 劉雲輝教授
張子鈞博士 梁俊偉博士 林偉喬先生